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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內湖區大湖國民小學-Taipei Municipal DaHu Elementary School - Bilingual School

學校公告

臺北市內湖區大湖國民小學112學年度學前集中式特教班教師助理員甄選簡章

{{ $t('FEZ002') }} 幼兒園|

臺北市內湖區大湖國民小學112學年度學前集中式特教班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甄選簡章

一、報名日期:

112年07月10日(星期一)上午9點00分至09點30分。

   (簡章及報名表件,請逕行上網下載,一律使用A4規格)

二、報名方式:

    限現場親自或委託報名,委託者須有委託書(附有委託人親筆簽名蓋章)否則不予受理。

三、報名地點:

(一)臺北市內湖區大湖國民小學幼兒園辦公室。

(二)地址:臺北市內湖區大湖山莊街170號。

(三)電話:(02)21975870轉710幼兒園辦公室。

四、甄試地點:

大湖國民小學校史室。

五、甄選名額及相關事項:

(一)甄選名額:正取2名,備取若干名。

(二)僱用期間:

     自112學年度開學日 (預計112年8月30日)至學年度終了 (預計113年6月30日)止。

(三)上班時間:每人每週工作約40小時,每日不超過8小時。

(四)工作內容:

  1. 在老師督導下提供身心障礙學生之生活自理能力訓練及照顧(如穿衣、如廁、進食),情緒及行為處理、學生個別學習指導等相關事項。
  2. 協助教師維持教室常規及維護教室整潔。
  3. 協助老師聯絡家長各項事宜,隨時照顧學生與臨時交辦事宜。
  4. 特殊教育助理員應完成教育局辦理之職前教育訓練36小時,且每學期應參加相關特教研習課程至少5小時。

 (五)薪資:

     採時薪制,每一小時給付新台幣185元整,每日服務時數至多8小時(不含休息時間),

     (另自108年1月1日起計算,服務累積時數達3201(含)小時者(由兼任鐘點特殊教育

     助理員提供歷年服務學校之服務時數證明),依據核定之每週服務時數、實際服務天數核

     發,以時薪194元計算)

 (六)在僱用期間,乙方應負責完成本契約所訂工作內容與標準,暨受甲方工作上之指派調

      遣,其工作方法及差假勤惰管理應遵守甲方之一切規定,如因工作不力或違背上述有規

      定,甲方得隨時解僱,並得請求因此所受之損害。

              六、應徵資格:

   (一)報考人員基本條件:

  1. 無教師法第十四條各款情事者。
  2. 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及第三十三條情事者。

     (二)報考人員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
  2.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3.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並具有服務熱誠。

七、應繳證件:

請攜帶下列證件正本及影本各一份:(正本驗後發還)

  • 報名表。(請至本校大湖國小網頁學校公告https://www.dhps.tp.edu.tw/nss/p/index/自行下載使用,本校不另行提供。)
  • 國民身份證(正、反面請以A4影印)。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 相關資經歷證明。
  • 郵局存摺影本一份
  • 胸部X光檢查報告書(可於開學前,後補資料)

八、甄試日期:

     112年07月10日(星期一)上午09點30分前報到並告知甄試地點,112年07月10日(星期一)午10時00分起甄試。

九、甄選方式:口試

  • 資料審查:不計分,但列入重要參考。
  • 口試,占總成績100%,由口試委員就當事人資料背景、工作理念、專業知能、與同仁互動態度等相關事項隨機提問,分數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十、錄取通告:

正式錄取名單於112年07月10日(星期一)16:00前公告於本校網站。

十一、報到日期:

    正取人員應於112年07月11日(星期二)9:00-10:00前至幼兒園辦公室完成簽約手續,逾時視為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十二、附則:

  • 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時,悉公布於本校網站,不另通知。
  •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均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得由本校補充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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