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臺北市內湖區大湖國民小學-Taipei Municipal DaHu Elementary School - Bilingual School

學校公告

113學年度臺北市「小小美術家」兒童美術創作展作品評選校內徵件,收件時間:10/7~10/25

{{ $t('FEZ002') }} 教務處|

113學年度臺北市「小小美術家」兒童美術創作展作品評選徵件實施計畫

★★注意事項(請務必詳閱)★★

  •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
  • 參加對象: 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1至6年級學生。
  • 實施方式: 臺北市兒童美術創作展每年辦理一次。
  • 送件評選方式:

階段一:校內初審

  1. 由本校專任視覺藝術教師評選
  2. 依各年級參加複審人數評選出金、銀、銅牌作品,金牌10%、銀牌20%、銅牌30%、再加油40%

      階段二:臺北市決選

  1. 由校內複審中金牌作品送件參加臺北市決選
  2. 通過決選之作品可獲選參加113年度兒童美術創作展覽展出
  • 校內評選收件時間: 113年10月7日(一)至10月25日(五)
  • 繳交作品:
  1. 需貼妥【報名表】及【作品標籤】,低年級請交給各班導師;中、高年級請於班級美勞課時交給美勞老師
  2. 逾時繳交或作品格式不符,一律退件。
  3. 作品繳交時請將小小美術家護照(一年級學生除外)一並繳交,將蓋印認證章,若未繳交則視同無須蓋印認證章。一年級學生將在統一收到配發的護照後由教務處統一蓋印後發至各班。
  • 送件作品須知:
  1. 學生個人創作,主題及材料不拘(含水彩、版畫、水墨畫、設計、電腦繪圖等)以平面創作為主,立體作品請將作品前、後、左、右四個方向拍攝之照片黏貼至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送件。
  2. 作品規格為八開或四開,八開作品請貼於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水墨作品務須襯底)。尺寸未符標準者,不予以審理。
  3. 每件作品均需填寫附件2【報名表】,用迴紋針別於作品上將附件3【作品標籤】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
  4. 【報名表】及【作品標籤】請自行下載附檔填寫,或向導師和教務處領取。
  5. 作者請在報名表「小小美術家的話」欄框中,寫明創作每件作品的想法。
  6. 「認證10次以上學生」無須參與初審及複審,直接參加決選。
  • 認證獎勵:
  1. 各校於一年級時發放一本「臺北市小小美術家護照」,鼓勵學生參與美術創作,每完成3件作品即核予一個認證章。每年最多可交6件作品,蓋兩個認證章。
  2. 每集滿三個認證章可各獲頒初階、進階、高階認證證書一張。
  3. 獲頒高階獎狀學生可獲兒童美術創作展專屬獎品一份。
  4. 各校獲頒高階認證獎狀後仍持續創作受認證獎勵學生,無需參加校內複審作業,直接由學校送件參加臺北市美創展決選。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4-09-27|

{{ $t('FEZ005') }} 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