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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內湖區大湖國民小學-Taipei Municipal DaHu Elementary School - Bilingual School

學校公告

114年度臺北市國民小學【我是小主播比賽】實施計畫

{{ $t('FEZ001') }} 高嘉蔆

{{ $t('FEZ002') }} 教務處|

臺北市114年度國民小學推動兒童深耕閱讀

「我是小主播」比賽實施計畫

  1. 依據

    1.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閱讀推動計畫作業要點。

    2. 臺北市112115年度國民小學推動兒童深耕閱讀工作計畫。

  2. 目的

  3. 配合國家教育政策,培養學生媒體素養。

  4. 結合讀報教育,幫助學童反思媒體與自身關係。

  5. 透過認識媒體及組織作品過程,建立運用媒體的正確方法。

  6.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

  7. 承辦單位:臺北市內湖區麗湖國民小學(以下簡稱麗湖國小)

              臺北市南港區成德國民小學(以下簡稱成德國小)

  8. 活動內容說明

  9. 參加對象:臺北市114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五、六年級學生。

  10. 比賽地點:臺北市內湖區麗湖國民小學

  11. 主題:STEAM行動家

  12. 報名日期與方式(採二階段線上報名)

  13. 第一階段即日起至114917(星期三)下午5時止,於線上填寫Google表單(Google表單填報網址為https://reurl.cc/RLVQvr)。請填妥報名表(附件一),並將「核章後」報名表、及受訪者同意書(附件二,無受訪者免附)依據填報表單說明進行上傳。承辦單位收到報名學校所填寫Google表單後,將於114919()下午3時前各別寄送初審檔案上傳網址,若無收到回信請務必與承辦單位聯繫。

  14. 第二階段:報名學校收到初審檔案上傳網址後,請於114924(星期三)下午5時前,完成初審之簡報或影片檔案上傳作業。

  15. 比賽日期:

  16. 初審:114930日及101日審查簡報或影片檔案,取30隊進入複審。報名隊伍少於30隊(含),則取消初審,直接進入複審。初審結果將於114102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逕公告於麗湖國小網站重大消息。

  17. 複審:1141019日(星期日)上午(賽程另公布於麗湖國小網站重大消息)。複審結果將於1141021(星期二下午4時前,公告於麗湖國小網站重大消息。

  18. 領隊會議:114108日(星期三)下午2-4時。

  19. 比賽規範:

  20. 採組隊報名,每隊學生23人,指導老師每隊至多3

  21. 初審階段:參賽隊伍以簡報軟體或影片(影片格式為mpeg-2mpeg-4WMV720x480以上)呈現,可包括照片、影片、圖片、文字……等。參賽隊伍之簡報或影片檔案,於報名期間填報Google表單後,必須於期限內完成上傳作業,上傳時間截止後將無法再進行檔案的異動。

  22. 通過初審審核之隊伍進入複審階段:13名學生上台,於現場以具有傳播功能的語彙運用初審送件之簡報或影片進行播報,每隊限時5分鐘。(播報內容請只以影片呈現,也僅播報開頭與結尾。)
  23. 複審每隊限時5分鐘,時長包括小主播現場播報簡報或影片播放時間。初審送件時請衡酌簡報或影片製作長度,務必預留小主播現場播報時間

  24. 得獎作品之內容與相關文字、圖片、影片等,無條件同意刪修,授權教育局建置於臺北市兒童深耕閱讀網站,並得於非商業目的使用之媒體播放刊登,或彙集出版印行,以達推廣之效。

  25. 簡報及影片檔案之文責由參賽隊伍自負。

  26. 參賽學校不限一隊報名,若達2隊以上請各別填報線上報名表單。

  27. 影片素材若含引用他人照片、影片等必要身分請加註資料來源,避免侵權。

  28. 評審標準:

  29. 初審:

    1. 形式審查:主題及規格形式,是否合乎本計畫。
      1. 內容審查:
        1. 創作內容符合媒體素養及人文關懷:占40%
          1. 創作形式符合新聞寫作格式及創意呈現:占40%
          2. 創作流暢度及完整性:占20%           
  30. 複審:

  31. 每隊限時5分鐘,由13名學生上台,現場播報簡報或影片。
  32. 審查標準
  33. 創作內容:占40%
  34. 創作形式:占40%
  35. 創作流暢度及完整性:占20%
  36. 獎勵:

  37. 特優:3件,獲獎學生及指導老師頒發獎狀及禮劵貳仟元整,指導老師各嘉獎兩次。
  38. 優選:5件,獲獎學生及指導老師頒發獎狀及禮劵壹仟伍佰元整,指導老師各嘉獎乙次。
  39. 佳作:10件,獲獎學生及指導老師頒發獎狀及禮券壹仟元整,指導老師各嘉獎乙次。
  40. 評審委員得視作品水準,酌予增減錄取名額。
  41. 教師同時指導多名學生獲獎,僅擇優敘獎,並由各校依權責發布。
  42. 其他:
  43. 複審全程及賽後評審講評,採全程直播;不提供個別隊伍的成績及評語。
  44. 得獎作品與歷年優秀作品,將放置於臺北市兒童深耕閱讀教育網(網址:http://reading.tp.edu.tw>影音相簿>活動影片,提供學生觀摩學習。
  45. 獲獎隊伍將於本市閱讀成果分享會(預定於1141112月辦理),進行頒獎表揚。榮獲特優隊伍,將邀請於前述閱讀成果分享會,分享獲獎作品。
  46. 承辦人聯繫方式:麗湖國小閱讀專案教師劉文慈老師,電話:2634-3888#101 Emailwentzu@lhes.tp.edu.tw
  47. 補助經費:由教育局經費項下支應。

  48. 獎勵:承辦本活動之有功人員從優敘獎,以資鼓勵。

  49. 本計畫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臺北市114年度國民小學「我是小主播」活動報名表

就讀學校

 

傳真號碼

 

主題名稱

 

製作理念

(200-250字描述)

 

 

 

 

 

 

 

 

 

 

 

參賽團隊

參賽者一

參賽者二

參賽者三

    

 

 

 

學生姓名

 

 

 

指導老師(至多3)

承辦人

    

 

 

 

 

    

(O)

(行動)

(O)

(行動)

 

(O)

(行動)

 

(O)

(行動)

E-mail

 

 

 

 

備註

  1. 參賽作品不發還,由承辦單位保存,請自行留存檔案。

    1. 請填妥本報名表,並將「核章後」報名表、及受訪者同意書(附件二,無受訪者免附),於114917(星期三)下午5時前上傳Google表單。

      1. 初審之簡報或影片檔案請於114924(星期三)下午5時前,完成上傳作業,上傳時間截止後將無法再進行檔案的異動。

切結事項

(切結事項未簽具者,一律不予評審)

  本人已熟知實施計畫所列規範,倘違反規範而獲獎者,獎狀、獎金收回,不得異議。

具結人:(由全部指導老師及參賽者簽具)

 

  承辦人:                主任簽章:               校長簽章:

         
 

(附件二)

受訪者同意書(如無受訪者免附)

    本人____________同意於中華民國114    日接受臺北市114年度國民小學「我是小主播」比賽                       (簡報或影片名稱)訪問及錄影,並提供相關資料供該簡報或影片使用,且同意本人參與影片錄製之部份,其著作權屬於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有。

    另依本比賽實施計畫比賽規範,若作品得獎,其內容與相關文字、圖片、影片等,無條件同意刪修,授權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建置於臺北市兒童深耕閱讀網站,並得於非商業目的使用之媒體播放刊登,或彙集出版印行,以達推廣之效。

此致       受訪者

註:

  1. 若立同意書人未滿十八歲,其法定代理人亦須簽章,請簽於同一欄位。

  2. 若受訪者為全班學生(例如拍攝整班教學),由導師代表簽章即可。

 

簽名:_________________

中華民國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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