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臺北市內湖區大湖國民小學114學年度充實行政人力約僱人員甄選結果
正取:何○怡
備取1:詹○潔
備取2:張○鑾
正取人員應依通知日期辦理報到事宜,經錄取而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棄權,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保留。
本案錄取報到人員,應攜帶各項證件正本(最高學歷、新式國民身分證、身心障礙手冊、工作經歷證明…等),經繳驗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負相關法律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
凡經甄選錄取者,不得拒絕學校因行政需要所安排之職務調整。
經甄選錄取者,須同意本校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查證,如經查證登記為性侵害犯罪加害人者,均予以註銷錄取資格。
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校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應於報到後2週內繳交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健康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檢查),且應包含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之健康檢查項目;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者均予以註銷錄取資格。
錄取人員如為退休(伍)軍公教人員再任者,應受現行月退休金(俸) 停發之法令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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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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