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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內湖區大湖國民小學-Taipei Municipal DaHu Elementary School - Bilingual School

學校公告

111學年度臺北市「小小美術家」兒童美術創作展作品評選徵件實施計畫

{{ $t('FEZ001') }} 註冊組

{{ $t('FEZ002') }} 教務處|

111學年度臺北市「小小美術家」兒童美術創作展作品評選徵件實施計畫

★★注意事項(請務必詳閱)★★

  •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
  • 參加對象: 臺北市公私立國民小學1至6年級學生。
  • 實施方式: 臺北市兒童美術創作展每年辦理一次。
  • 認證獎勵: 決選作品可參加「臺北市兒童美術創作展覽」
  1. 各校於一年級時發一本「臺北市小小美術家護照」,鼓勵學生參與美術創作,每完成3件作品即核予一個認證章。每年最多可交6件作品,蓋兩個認證章。每集滿三個認證章可各獲頒初階、進階、高階認證證書一張。
  2. 獲頒高階獎狀學生可獲兒童美術創作展專屬獎品一份。
  3. 各校獲頒高階認證獎狀後仍持續創作受認證獎勵學生,無需參加校內複審作業,直接由學校送件參加臺北市美創展決選。
  • 作品須知
  1. 學生個人創作,主題及材料不拘(含水彩、版畫、水墨畫、設計、電腦繪圖……等)以平面創作為主,立體作品請將作品前、後、左、右四個方向拍攝之照片黏貼至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送件。
  2. 作品規格為八開或四開,八開作品請貼於四開有顏色的底紙上(水墨作品務須襯底)。尺寸未符標準者,不予以審理。
  3. 每件作品均需填寫附件2【報名表】,用迴紋針別於作品上將附件3【作品標籤】黏貼於作品背面右下角。
  4. 作者請在報名表「小小美術家的話」欄框中,寫明創作每件作品的想法。
  5. 「認證10次以上學生」無須參與初審及複審,直接參加決選。
  • 繳交作品
  1. 作品繳交需貼妥【報名表】及【作品標籤】,低年級請交給各班導師;中、高年級請交給美術老師。
  2. 【報名表】及【作品標籤】請自行下載附檔填寫,亦可向導師、美勞老師或至教務處領取。
  3. 逾時繳交或作品格式不符,一律退件。

 

  • 校內收件日期:111年10月11日(二)至10月28日(五)

 

  • 參加複審名冊,每班最多10名。低年級由各班導師評選、中高年級由美勞老師評選。評選老師填寫附件4【初審及複審參加名冊】連同作品繳交至教務處註冊組彙整。

 

詳情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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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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