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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內湖區大湖國民小學-Taipei Municipal DaHu Elementary School - Bilingual School

學校公告

轉知: 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

{{ $t('FEZ002') }} 教務處|

轉知教育部教育部學產基金補助學校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計畫

說明如下:

(一)補助期程:全年度執行之案件,執行期程為114年1月1日 至11月30日者,應於113年9月1日至9月30日前提出申 請。請務必把握時效完成線上填報,

(二)培訓具特殊專長弱勢學生之對象:中低收入戶學生、低 收入戶學生、其他經學校實地訪視結果家庭經濟陷於困境之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

(三)申請項目與限制:

   1、每校所提體育類、音樂類、藝術類、舞蹈類之具特殊 專長弱勢學生培訓計畫,應遵照實施要點第6點第1款 規定:「每申請案,以部分補助為原則;特殊專長比賽,依各類比賽項目,每校各類比賽團隊每年以申請 一案為限;個人特殊專長培訓,每一弱勢學

       生,每年以申請一案為限」。

   2、案內「專長項目」請參考附件或大湖農工網站 (https://www.thvs.mlc.edu.tw/)公告內容。(附件中特殊專長認定表可供參考)

   3、另所報計畫已受其他政府單位補助者,不予補助,請勿提出申請。

(四)申請方式:採線上填報及函送書面資料,請至下列網站 登入填報及下載書面申請資料:https://www.thvs.mlc. edu.tw/。

(五)應檢附書面資料:

    1、書面申請格式:申請書、經費概算表、計畫書(含完整授課時程表格式)、專業指導人員名冊、學生名 冊、學生專長證明目錄、切結書(以上資料1式2份正 本,請依順序排列)。

    2、附件佐證資料:專業指導人員學經歷背景及相關證照影本(體育類專業指導人員教練證效期,按教育部體育署所訂「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 理辦法」第9-1條規定屆滿者,應留意於114年12月31 日屆期前得依原取得教練證之級別,向特定體

        育團體 申請展延或換發該辦法所定各級教練證)、學生專長 證明文件影本(以上資料各1份)。

    3、上開資料彙整完成並核章後,請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固 定,請勿裝訂以利承辦人員彙整資料。

(六)本計畫相關未盡事宜,請詳閱大湖農工網站https://www.thvs.mlc.edu.tw/,首頁左方教育部學產 基金網頁公告,或洽業務承辦人施博元,電話:037- 992216轉711,或E-mail:shiboyuan@mail.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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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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