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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內湖區大湖國民小學-Taipei Municipal DaHu Elementary School - Bilingual School

學校公告

臺北市114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實施計畫校內徵件說明

{{ $t('FEZ001') }} 高嘉蔆

{{ $t('FEZ002') }} 教務處|

臺北市114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實施計畫校內徵件說明

 

壹、依據: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貳、收件日期:11492~114915(1600),逾期恕不受理。

參、收件地點:圖書館二樓。

肆、參賽作品件數:每校各類組作品各15件,若收件數超過5件,則另辦理校內初賽評選之

伍、參賽類別與作品規格:如下表,若不符規定,則視同棄權,直接退回。

類別

參 賽 作 品 規 格

繪畫類

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大小以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    

書法類

  1. 國小各組作品大小為對開(約34公分×135公分),不得裱裝,可托底。對聯、四屏、橫式、裝框、手卷不收。
  2. 作品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一律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 備註:現場書寫不提供托底。

平面設計類

  1. 大小一律為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作品一律裝框,裝框後厚度不得超過10公分,連作不收。為確保展品安全,如參賽作品以玻璃裝裱及鋁框裝框者不收。(鋁框易鬆脫,邊角銳利易劃傷作品)。

  2. 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並以平面設計為限。

  3. 平面設計參賽作品須有明確的主題、且具有功能性與目的性。

漫畫類

  1. 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畫紙(約39公分×54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2. 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黑白、彩色不拘,作品形式單幅、多格均可。

水墨畫類

  1. 大小一律為宣(棉)紙四開(約30~35公分×60~70公分),不得裱裝,可托底。
  2. 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版畫類

  1. 大小以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
  2. 版畫作品須(1)親自構圖;(2)親自製版;(3)親自印刷。
  3. 作品正面一律簽名(依國際慣例使用鉛筆為宜,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範例:    1/20       ○○     王小明
                                 第幾件/數量      題目       姓名

◎附註:其中所指「約」的誤差範圍請以正負◎附註:其中所指「約」的誤差範圍請以正負3公分內為宜公分內為宜

陸、收件注意事項:

  1. 繳交作品時請於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鉛筆寫班級、座號、姓名以及作品題目,字體需清晰端正可辨識,否則一律拒收。
  2. 請勿自行列印黏貼報名表單,由學校統一報名,於比賽網站輸入資料後列印黏貼。

柒、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備註:相關實施計畫可至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網站(https://www.tpcityart.tp.edu.tw) 或校網公告詳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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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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