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高嘉蔆
{{ $t('FEZ002') }} 教務處|
臺北市114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暨展覽實施計畫校內徵件說明
壹、依據: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貳、收件日期:114年9月2日~114年9月15日(16:00前),逾期恕不受理。
參、收件地點:圖書館二樓。
肆、參賽作品件數:每校各類組作品各1至5件,若收件數超過5件,則另辦理校內初賽評選之。
伍、參賽類別與作品規格:如下表,若不符規定,則視同棄權,直接退回。
類別 | 參 賽 作 品 規 格 |
繪畫類 | 使用畫材及形式不拘,大小以四開(約39公分×54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 |
書法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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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面設計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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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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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墨畫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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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畫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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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其中所指「約」的誤差範圍請以正負◎附註:其中所指「約」的誤差範圍請以正負3公分內為宜公分內為宜
陸、收件注意事項:
柒、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備註:相關實施計畫可至臺北市五項藝術比賽網站(https://www.tpcityart.tp.edu.tw) 或校網公告詳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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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13')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8-22|
{{ $t('FEZ005') }} 347|